发布日期:2024-09-17 22:41 点击次数: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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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8月21日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金算盘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金算盘货币 基金主代码 01577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8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浙商汇金金算盘货 公告依据 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汇金金算盘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收益集中支付日 期 收益累计期间 自2024-07-23至2024-08-20止 注:管理人在每个收益集中支付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根据公告分配方案,以现金分红的 形式向投资者支付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 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 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 可赎回起始日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收益支付对象 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现金分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暂不包括红利再投,因此不存在收益结转基金份额的情 况。 (2)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确认各类金融工 具的暂估收益。基金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存在差异,原因是银行存款估值时以成本列示,每日按 照约定利率预提收益,直至分红期末按累计收益除以累计份额确定实际分配的收益率, 具体的差异金额以公司官网展示为准。 (3)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 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4)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收益为负,则为份额持有人 缩减相应的份额。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其累计未支付收益不一并支付,将在月度分 红时支付。投资者解约情形下,管理人将按照当期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孰低的原则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分配。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 (2)客服电话:95345; (3)本基金销售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 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 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对接服务的资金仅限于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用于客户资金账户交易 结算;但是,本基金基金份额不等于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 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